体系认证一站式服务专业机构出证,证书真实有效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检查与认证档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省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15个自愿性认证领域抽取部分获证组织。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随机抽取监管人员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有关获证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对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档案进行检查。
总体看,认证机构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法规和认证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对获证组织实施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保持认证的有效性。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认证机构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主要为遗漏认证范围内的重要地址、重要场所、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或重要生产过程;审核时间不满足要求;未安排夜班审核;未识别外包过程;在企业停产或非正常生产期间进行审核;未对获证组织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等问题。
2.部分认证证书内容与实际不符。主要为认证范围与获证组织的实际生产、服务活动不符;认证证书标明的获证组织地址与实际不符;不合理缩小认证范围以规避风险等问题。
3.部分认证审核人员专业能力不符合要求。主要为审核组不具备与认证审核要求相符的专业能力,专业类别与获证组织实际生产、服务活动不符;实习审核员独立实施审核;非专业审核员独立审核专业条款等问题。
4.部分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不规范。主要为认证审核把关不严,降低认证要求;审核引用的标准、文件错误或未及时更新;认证档案描述的获证组织情况与实际不符;对获证组织人员能力的审核不到位;对获证组织的生产或管理过程审核不够充分;对获证组织的内部控制文件审核不到位;证书变更程序不规范;不符合项不能有效关闭;通过其他机构或个人收取认证费用等问题。
5.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不规范。主要为有机标识的使用管理不规范,不可追溯;忽视采购有机原料的证据链;缺乏有机产品生产、入库和出库记录;有机产量衡算依据、衡算方法错误;缺少生产基地地块图或地块图缺少坐标,个别的生产基地与周边地块无法有效区分等。
(二)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获证组织实际运行不符合认证要求。主要为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未按认证的管理体系要求实施生产;未按规定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体系关键活动运行记录缺失;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不符合标准或规范要求;未按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定期监测等问题。
2.部分获证组织实际运行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体检;特种设备的管理不规范;计量器具、关键设备超期未检定/校准/校验;产品出厂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遗漏规定项目的检验等问题。
3.部分获证组织认证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为认证档案管理意识淡薄,不能妥善保存认证档案材料;不能有效管理内部质量控制文件;获证组织情况发生变化(如注册地址、企业名称等)后不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认证档案中缺少必要的登记文件、监测报告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原则上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对需要撤销认证机构或认证人员资质的,按照程序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由省市场监管局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进行处理。
(二)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督促认证机构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获证组织,由相关认证机构督促获证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获证组织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认证机构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各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进度,并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切实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附件:2025年山东省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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