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查询 | 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有认证相关问题欢迎咨询

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认监委认证机构

体系认证一站式服务专业机构出证,证书真实有效

埃尔维认证-全国服务电话199-3586-9001

新版规则下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条件与应提供资料

浏览量:7时间:2026-03-11

在绿色发展成为全球共识、环保监管日趋严格的当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已成为企业践行绿色责任、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国家认监委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认证门槛与审核标准进一步升级。

新版规则下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条件与应提供资料

新版规则在延续ISO14001:2015核心要求的基础上,强化了气候韧性、变更管理、全生命周期管控等新要求,企业需同时满足法定资质、体系运行、环保合规及新版规则新增条件,才能顺利通过审核。

一、提出认证申请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并处于有效期内;

(2)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并处于有效期内;

(3)已按认证标准建立EMS,且运行满三个月;

(4)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注销或撤销EMS认证证书已满一年(适用时);

(5)原EMS认证证书发证机构被国家认监委撤销EMS认证资质已满三个月(适用时);

(6)当前未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当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一年内未发生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突发环境事件;

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级别的判定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要点与释义】

1.企业应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合法主体资格包括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无合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如无营业执照的内设部门)申请认证,应以合法主体资格证照上载明的主体作为企业。企业申请签发子证书的场所,也应取得合法主体资格。

3.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许可主要包括生产/服务、经营许可和与环境相关的许可,许可的项目通常与企业所处的行业相关,如:

(1)生产/服务、经营相关许可:如食品行业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行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建筑施工行业的资质(如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危化品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机械行业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宾馆及餐馆行业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行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

(2)环境相关许可:如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取水工程和设施的取水许可;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

许可项目的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4.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EMS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注销满一年后,原获证组织方可向认证机构(包括原认证机构)重新申请认证。EMS认证证书暂停期满后被撤销的,按EMS认证证书被暂停的日期起算满一年。EMS认证证书暂停后未办理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后失效的,在其认证证书暂停满一年后方可向认证机构(包括原认证机构)重新提出EMS认证申请。

5.企业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应积极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相应后果。提出认证申请时,企业应处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状态,且一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6.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以下情形: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7.企业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属于不具备申请认证条件,认证机构不得受理申请。

二、企业需提供以下信息和文件资料

(1)认证申请,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认证依据标准、申请的认证范围、认证范围内人员数量及影响体系有效性的外包过程;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当EMS覆盖多个法律实体时,应提供每个法律实体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3)与申请认证范围有关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以及申请认证范围所涉及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等;

(4)组织机构及职责;

(5)生产/服务的流程、班次及轮班情况和季节性信息,所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信息以及任何适用的环境法规中的有关的法律义务;

(6)EMS运行满三个月的证据;

(7)一年内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与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整改情况(适用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要点与释义】

1.与申请认证范围有关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是企业开展相关生产和经营活动必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企业应按所处行业对应的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等材料。

2.生产/服务的流程、班次及轮班情况和季节性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服务流程图,轮班的班次、人数、各班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信息,季节性生产/服务时间段信息等。

3.所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信息以及任何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中有关的法律义务可以清单或其他形式提供。

4.EMS运行时间的认定应基于多维度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体系文件发布实施时间、体系文件实施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记录、过程运行数据等。EMS有效运行满足3个月的证据可以是不同形式,由认证机构自行确定可接受的证据形式,但至少需要满足GB/T24001/ISO14001要求的文件化制度实施已满3个月。

5.企业在申请日前一年内如果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或与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则需要提供发生上述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有关信息。

综上,在新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全面实施的背景下,企业申请ISO14001认证不仅是满足合规要求、提升品牌形象的外在需要,更是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内在动力。

企业只有严格落实法定资质、环保合规、体系有效运行等基础条件,主动对标新版规则中全生命周期管理、气候变化应对、持续改进等新增要求,才能真正构建起科学、高效、可持续的环境管理体系!

版权声明:本文由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侵害您的利益,可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本文标题:新版规则下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条件与应提供资料

本文地址:http://aew.9001sdkj.com/iso14001/1806.html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

1993586900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9-3586-9001

客服微信
线

埃尔维认证     获取认证报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