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查询 | 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有认证相关问题欢迎咨询

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认监委认证机构

体系认证一站式服务专业机构出证,证书真实有效

埃尔维认证-全国服务电话199-3586-9001

一认证机构因在同一县区注册地址和审核地址相差不足5公里,被罚5万!

浏览量:31时间:2025-12-02

一、核心违法事实‌

‌对信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

‌程序遗漏‌:第一阶段审核报告未确认体系人数,违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3.2关于“确认体系覆盖范围内有效人数”的要求。

‌地址不符‌:认证证书载明的审核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一致,且未提供新地址的法律证明文件,违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1.2关于“提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4.1.4关于“受理认证申请前审核材料”的规定。

‌对信阳**‌机械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

审核中发现行车设备无有效证明文件,下发《不符合项报告》;

但提供的《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显示设备制造完成日期为2024年3月5日,与2024年3月6日关闭不符合项的时间逻辑矛盾(设备无法在1天内完成购置、运输、安装调试),违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1.5.1关于“保留监视和测量资源适合性证据”的规定。

第一阶段审核报告指出“未识别外包过程”,要求整改;

第二阶段审核报告称问题已整改,并于2024年3月11日颁发认证证书;

但实际提供的《产品喷漆外包协议》签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7日,晚于审核和获证时间,与事实不符,违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8.4关于“外部提供过程控制”的规定。

‌程序遗漏‌:第一阶段审核报告未确认体系人数,同样违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3.2。

‌外包过程造假‌:

‌设备验证逻辑矛盾‌:

‌二、处罚依据‌

‌法律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认证机构“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应责令改正,处5万-2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停业整顿或撤销批准文件。

‌裁量基准‌:

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裁量基准(2025版)》6.1.3,对“减少、遗漏程序”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5万-9.5万元罚款。

‌三、处理意见‌

结合违法事实,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

责令‌****‌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5万元(按裁量基准下限执行)。

‌四、核心事实梳理与争议焦点‌

‌问题一:第一阶段审核报告未确认体系人数‌

‌规则依据‌

2016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3.2明确要求第一阶段审核需确认“体系覆盖范围内有效人数”。

但4.4审核报告条款未强制要求将人数确认写入报告,仅需“描述审核活动的主要内容”。

2025新版规则官方解读进一步明确,第一阶段审核报告可不包含全部条款内容。

‌认证机构立场‌

机构在审核通知书、计划、记录表中均已确认体系人数,但未在报告中体现。

认为地方局处罚依据与规则实际要求存在偏差。

‌问题二:注册地址与审核地址不一致‌

‌规则要求‌

4.1.2要求申请组织提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若多场所活动需附加场所证明。

4.1.4强调认证机构需审核材料完整性,但未明确禁止“同一区内地址变更”。

‌实际情况‌

获证组织因经营调整将地址从南京路1609号迁至南京大道东段(同属平桥区,距离<5公里),未跨区且非多场所。

机构已收集营业执照,企业未列入失信名单,符合受理条件。

信阳市未开放“一照多址”登记,但省内其他城市(如漯河、安阳)已实施,企业迁移属合理经营行为。

‌问题三:喷漆外包协议时间矛盾‌

‌争议点‌

2023年6月已与信阳联申公司签订协议,2024年3月审核时已关注该协议;

2024年10月与信阳津乾公司签订的新协议与审核无关,属监督审核资料混淆。

地方局认为机构使用2024年10月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三年)作为2024年3月审核证据,时间逻辑矛盾。

但机构澄清:

‌问题四:行车设备合格证时间矛盾‌

‌争议点‌

设备实际使用已久,合格证因丢失后补办,补办日期为2024年3月6日(公章真实);

机构仅要求企业提供合格证,未参与补办过程,时间矛盾系企业行为导致。

地方局指出行车合格证制造日期为2024年3月5日,但机构于3月6日关闭不符合项,认为设备无法在1天内完成购置、运输、安装调试。

机构澄清:

‌核心争议总结‌

‌规则执行与处罚依据的冲突‌

地方局处罚主要基于“程序遗漏”和“证据造假”,但机构认为部分问题(如人数确认、地址变更)符合规则或属合理操作,部分问题(如协议时间、设备合格证)存在信息混淆。

新版规则对第一阶段报告内容的放宽与地方局严格执法形成矛盾。

‌认证机构申诉理由‌

已确认体系人数,但未写入报告;

地址变更属同一区内合理调整,且机构已履行材料审核义务;

喷漆协议时间矛盾系监督审核资料误用;

行车合格证问题由企业补办导致,机构无主观过错。

‌法律程序进展‌

机构已提起听证和复议,争议焦点在于地方局处罚是否符合规则本意及事实认定准确性。

版权声明:本文由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侵害您的利益,可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本文标题:一认证机构因在同一县区注册地址和审核地址相差不足5公里,被罚5万!

本文地址:http://aew.9001sdkj.com/hydt/1691.html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

1993586900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9-3586-9001

客服微信
线

埃尔维认证     获取认证报价、流程